讓古代藝術品綻放新活力——寫在《文物保護法》修訂之際
作者:劉全海、劉曉亮
6月25日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二次審議。消息引起了民間收藏界的廣泛關注與期待。業界普遍希望,此次法律修訂能夠為文物及民間古代藝術品的保護與利用開辟新的路徑,使其在新時代背景下煥發新的生機。
相關報道顯示此次法律修訂的重要方向之一,便是強調“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工作方針。這一方針的提出,不僅體現了文物保護工作的全面性和前瞻性,也反映了社會各界對于古代藝術品活化的共同期待。
為了讓文物“活”起來,近年來,民間收藏界對此進行了深入探討與實踐。一方面,民間收藏家們承擔起了“保護第一”的重任,他們將珍貴的藝術品珍藏于國內,避免了這些寶貴的文化遺產流失海外,為國家文化遺產的保存做出了重要貢獻。另一方面,通過研究與展示,民間收藏家們充分挖掘了古代藝術品的歷史文化與藝術美學價值,將其研究成果公之于眾,填補了學術研究中的空白,豐富了公眾對古代文化的認知。
為了實現“讓文物活起來”的目標,民間收藏家們積極響應國家政策,主動開設私人藝術館,將古代藝術品的信息向公眾開放,不僅傳承了優秀傳統文化,也為文化產業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這些舉措不僅有助于國家文化和旅游業的繁榮,也促進了國民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
然而,要讓文物真正“活”起來,還需國家相關部門的綜合施策與聯動合作。首先,應充分利用文物作為傳統文化載體和美學藝術傳播媒介的特性,出臺激勵政策,鼓勵更多民間收藏家參與創辦私人藝術館,讓蘊含豐富歷史信息的藝術品走進文化藝術殿堂,為國內外民眾提供精神食糧。其次,鑒于古代藝術品的高價值與硬通貨屬性,法律與相關政策需有效銜接,既要確保社會文物的合法管理,也要激活國內藝術品市場的活力,促進民間藝術品在經濟資本市場的流通,使之成為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
綜上所述,讓文物“活”起來,不僅是響應新時代、新趨勢的號召,培育藝術品新興市場,更是深化藝術品傳統交流市場的契機。這既是當前的工作要求,也是未來一段時間內推動文化藝術市場繁榮發展的目標。我們期待,在《文物保護法》修訂的推動下,民間古代藝術品能夠在保護與利用之間找到平衡,為國家文化軟實力的提升和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撰文:劉全海 劉曉亮
編輯:楊俊康
統籌:莊洪海
校對:曾愛兵
審核:蔚力